标的基本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蓝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 指标名称 | 转让数量 | 1吨/年 | |
| 挂牌价格 | 57000000元 | 指标有效期限 | |
| 指标来源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 |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该标的土地位于淄博市临淄区,用途为工业用地,宗地面积114905.01㎡(172亩),使用期限为70年,至2072年7月3日截止,该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5700万元。 2、该标的目前各项手续齐全,部分手续可延用也可重新规划并调整。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适合新能源、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仓储物流、新材料等各类行业。 3、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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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1-06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是否允许拆分受让 | 否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3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按期支付交易费用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成交后,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2%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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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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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 报名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收取方案 | 申购数量 X 挂牌价格 X 比例 | ||
| 收取比例 | %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