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隆化工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30吨/年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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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3800元/吨·年 指标名称: 挥发性有机物(VOCs)
项目编号:PWQ240030 转让数量: 30吨/年
指标有效期限:5 所属区域: 山东省 - 枣庄市 - 滕州市
转让方: 盛隆化工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4-09-29至2024-10-16

指标来源: 排污单位

是否允许拆分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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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名称 盛隆化工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指标名称 挥发性有机物(VOCs) 转让数量 30吨/年
挂牌价格 3800元/吨·年 指标有效期限 5
指标来源 排污单位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挂牌价格为标的转让单价,交易价款(元)=交易价格(元/吨•年)×交易数量(吨/年)×交易期限(年)
2、指标有效期限为5年,交易期限最终以交易双方合同签定为准。
3、本项目允许拆分受让。竞得排污权的最低报价方,所分得的排污权数量,如小于其意向受让数量,可于竞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选择是否受让。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9-29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允许拆分受让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不得私自转让获得的排污权指标或用于其他未申报用途。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挂牌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一经申请,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等为由不进行交割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其已自行了解并知悉排污权交易有关交易程序和规则,并愿意严格遵守有关要求和规定。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交易须知》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完成有关申购资格的行政审核,申购资格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省和试点市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报名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交纳保证金
收取方案 申购数量 X 挂牌价格 X 比例
收取比例 30%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6196105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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